锅炉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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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5-06 00:06:44 |   作者: 锅炉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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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包括装备制造、工程总包、投资营运三大业务板块。

  2.公司基本的产品及服务包括:高效节能锅炉、洁净燃煤锅炉、环保锅炉、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及其配套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以及基于节能环保、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新能源综合利用电源建设等领域提供设计、采购、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等部分或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1)装备制造:专门干高效节能锅炉、洁净燃煤电站锅炉、碱回收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锅炉、生物质发电锅炉、高炉尾气发电锅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以及其他工业锅炉、余热锅炉、特种锅炉、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2)工程总包:电厂EPC工程总包、电站BTG工程总包等电力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等。

  (3)投资运营:长期股权投资、BOT项目、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电厂投资建设运营。

  3.公司产品普遍的应用于钢铁、冶金、化工、造纸、制糖、石油、建材等行业自备电厂和余热余能利用,以及热电联产、电厂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污泥处理、农林废弃物处理等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新能源综合利用等领域。

  公司致力于提供多元化的能源系统解决方案,努力开发并持续提供更高效率节约能源、更洁净环保的能源动力设备、能源转换技术及系统集成方案等服务,实现“水更清、天更蓝、我们正常的生活更美好”的企业愿景。

  电站锅炉及特种锅炉产品为非标、定制化的产品,具有单位价值高、生产周期长、质量控制严、品质要求高等特点,应该要依据客户需求、技术要求和项目所处环境、燃料类型等详细情况进行单独设计与生产,产品等级、尺寸、性能、技术参数等差异较大,因此,锅炉行业内企业通常采用“以销定产”按订单签订情况组织生产采购的经营模式。

  电站锅炉成套装备制造及电厂工程总承包行业具有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人员密集型等特征,行业准入门槛高。我国是世界电站装备制造和出口大国,是为数不多的具备生产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能力的国家之一。电站锅炉市场需求与下游发电企业机组投资建设情况密切相关,与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经济发展、环保、固定资产投资等宏观环境因素相关性较大。随着行业内主要企业产能的扩张和环保要求的提高,行业竞争加剧。因此,宏观经济、市场需求、行业发展对锅炉装备制造和工程总包企业经营绩效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公司是我国大型电站锅炉、大型电站辅机、特种锅炉研发制造商和出口基地之一。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具备自主研发设计、并可批量生产制造超临界成套锅炉的能力,为国内少数几家拥有超临界高新锅炉技术研发和成套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之一。

  经过30多年的发展,公司先后已有多系列不同型号、不同等级的锅炉产品投运于全国各地及海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产品运行可靠、性能稳定,并创造了多个行业第一。公司产品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了良好声誉和客户的信任,对公司市场发展和提升经营业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长期以来,我国能源结构呈现“以煤为主”的格局,火力发电占据了全国发电量的主要市场;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和节能减排力度的加强,近年来我国能源结构正逐渐发生变化,水电、核电以及风电、光电、生物质发电等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容量增加,火电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24年1月30日发布的《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6539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

  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人均发电装机容量自2014年底历史性突破1千瓦/人后,在2023年首次历史性突破2千瓦/人,达到2.1千瓦/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在2023年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超过50%,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

  一是电力投资快速增长,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九成。2023年,重点调查企业电力完成投资同比增长20.2%。分类型看,电源完成投资同比增长30.1%,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同比增长31.5%,占电源投资的比重达到89.2%。太阳能发电、风电、核电、火电、水电投资同比分别增长38.7%、27.5%、20.8%、15.0%和13.7%。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同比增长5.4%。

  二是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3.7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7亿千瓦;其中,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3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8.5%。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突破50%,达到53.9%。分类型看,水电4.2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5094万千瓦;核电5691万千瓦;并网风电4.4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4.0亿千瓦、海上风电3729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全国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从2022年底的7.6亿千瓦,连续突破8亿千瓦、9亿千瓦、10亿千瓦大关,2023年底达到10.5亿千瓦,同比增长38.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6.0%,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火电13.9亿千瓦,其中,煤电11.6亿千瓦,同比增长3.4%,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9.9%,首次降至40%以下,同比降低4.0个百分点。

  三是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煤电发电量占比仍接近六成,充分发挥兜底保供作用。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8.9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全国规模以上电厂中的水电发电量全年同比下降5.6%。年初主要水库蓄水不足以及上半年降水持续偏少,导致上半年规模以上电厂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2.9%;下半年降水形势好转以及上年同期基数低,8-12月水电发电量转为同比正增长。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中的火电、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1%和3.7%。2023年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的主力电源,有效弥补了水电出力的下降。

  四是火电、核电、风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同比提高。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分类型看,水电3133小时,同比降低285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423小时,同比降低278小时;抽水蓄能1175小时,同比降低6小时。火电4466小时,同比提高76小时;其中,煤电4685小时,同比提高92小时。核电7670小时,同比提高54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预计2024年新投产发电装机规模将再超3亿千瓦,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将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在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发展的带动下,预计2024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将再次突破3亿千瓦,新增规模与2023年基本相当。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2.5亿千瓦,同比增长12%左右。火电14.6亿千瓦,其中煤电12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比重降至37%。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8.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左右;其中,并网风电5.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7.8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将超过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0%左右,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压力凸显。

  电站锅炉是火力发电厂成套设备的三大主机之一,是决定电厂运行效益的关键设备。按燃料种类可分为煤粉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生物质锅炉、混燃锅炉等。我国是世界电站装备制造和出口大国,是为数不多的具备生产大容量、高参数、超临界、超超临界电站锅炉能力的国家之一。

  国内已有超过20家企业具有成套制造电站锅炉的资质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并形成三个梯队,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东方电气、哈尔滨电气、上海电气等大型企业具备批量制造和配套提供600MW及以上超临界、超超临界大型电站锅炉的能力、占领了电站锅炉的主要市场,重点为国内五大电力集团、中央企业等大型发电企业提供大型成套电站装备;华西能源、华光环能、济南锅炉、武汉锅炉、杭州锅炉等大中型锅炉制造企业,主要为企业自备电厂、地方发电企业提供600MW以下成套电站锅炉装备,以及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余热锅炉、生物发电、碱回收锅炉等特种锅炉;其余锅炉制造企业主要提供低参数、小容量锅炉或锅炉部件,占领细分市场,填补区域空缺。

  根据华经情报网披露数据,2015-2018年我国电站锅炉产量分别为434,625蒸吨、481,146蒸吨、388,130蒸吨、342,911蒸吨。根据机械工业发电设备中心数据显示,2019-2021年,中国电站锅炉产量逐年上升,中国电站锅炉产量从2019年的约3751.8万千瓦上升至2021年的5504.7万千瓦,同比上升20.83%。截至2022年底,中国电站锅炉产量超过6000万千瓦。电站锅炉产量供给出现一定上升趋势。

  电站锅炉行业在整体产能扩大和火电总装机比重下降的背景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转型升级是传统锅炉制造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未来,新能源、储能、分布式电力系统等绿色低碳产业将大幅增加,并成为发电装备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传统电站锅炉制造将面临整合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深度开发新领域细分市场的迫切需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于2023年11月29日联合发布了《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锅炉是重要的能源转换设备,广泛应用于电力、供热、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等行业。目前,我国各类锅炉年消耗能源约20 亿吨标准煤,碳排放量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40%,是我国能耗量最大、碳排放量最多的耗能设备。近年来,我国大力实施煤电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积极推进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锅炉生产制造技术和节能环保运行水平显著提高。但总的看,部分工业和电站锅炉系统能效、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仍有提升空间,节能降碳减污改造潜力较大。加快推动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工业锅炉、电站锅炉平均运行热效率较2021年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到2030年,工业锅炉产品热效率较2021年提高3个百分点,平均运行热效率进一步提高。《方案》围绕锅炉这一关键设备,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重点从加快新建锅炉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开展存量锅炉更新改造、持续提高锅炉运行管理水平以及完善锅炉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保障体系4个方面,安排部署12项重点任务,旨在推动和引导锅炉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方案》强化分类指导,加强锅炉生产制造、建设运行、回收利用等全链条管理,大力推进锅炉节能降碳减污改造,推动锅炉设备转型升级。方案的落实和实施有利于公司节能环保、清洁能源、高参数电站锅炉等主导产品市场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参与存量锅炉设备更新改造业务,获取更多产品订单。

  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巴黎协定》于2016年11月4日正式生效。包括中国在内的近200个国家签署了《巴黎协定》,根据该协定,到21世纪中叶,全球温室气体净零排放、实现碳中和。为实现该目标,煤炭、火力发电等高碳行业已成为宏观调控及去产能的主要领域。

  根据《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展望报告》,为实现巴黎协定将温度变化控制在2度的目标。中国非化石能源比重未来会持续高速增长,十四五达到25%,十五五达到34%,十六五达到42%。最终到2050年,中国非化石能源比重将提升至78%,煤炭消费相比2019年下降90%,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19年下降76%。

  2020年9月22日,习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在发布会上表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从2020年底的15.8%,提高到2030年的25%左右,能源增量70%以上为非化石能源。风能、太阳能总装机从2020年底的4.6亿千瓦,提高到2030年的12亿千瓦以上。章建华表示,将以更大的决心、力度和举措推进能源革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助力建设美丽中国,为共同建设清洁美丽的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推动低碳能源来替代高碳能源,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组织11家研究机构编制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发布,该蓝皮书指出,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2023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强调要科学合理设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路径,在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逐步降低传统能源比重。此举有利于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绿色转型。新型电力系统是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要破除传统政策机制堵点,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加强电力系统全环节、多要素统筹协调管理,激发各方积极性,共同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

  在此环境下,火力发电未来投资占比将持续下降,火电行业受到的限制将越来越多,份额将越来越低,公司部分传统火电锅炉产品市场空间将进一步受到限制。节能减排、绿色低碳、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等环保行业投资需求将持续增长,与之相关的光伏、光热、风电、核电等行业将迎来投资增长机遇。

  另一方面,煤电在国家能源结构中将发挥保底支撑作用。随着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的公布与实施,新一轮煤电机组改造将助力能源转型提速。“十四五”期间,全国节煤降耗改造规模不低于3.5亿千瓦,供热改造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灵活性制造规模1.5亿千瓦。在城镇化进程和乡村生态振兴“双轮”驱动下,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总体需求持续旺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市场空间广阔。未来大容量高参数燃煤发电技术、灵活发电技术、煤炭耦合发电技术、超临界二氧化碳发电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等将成为重点研究对象。

  与此同时,碳达峰、碳中和的推进涉及到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转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等多个领域,所需投资规模巨大。根据清华大学2020年发布的《中国长期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路径研究》测算,中国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2020年至2050年能源系统则需新增投资约138万亿元,超过每年GDP的2.5%。

  随着“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协同发展”“成渝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的持续推进,公司在海外电力装备市场及国内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新能源、工程总包、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场仍然有较大发展空间。

  “坚持绿色发展,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支持节能环保、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发展。在环保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公司“产融结合”、“三大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将有望分享到政策红利。

  高效环保、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是发电装备市场的主要发展方向。公司主导特色产品循环流化床锅炉、垃圾发电锅炉、碱回收锅炉、生物质锅炉、污泥焚烧锅炉、高炉煤气锅炉、油泥沙锅炉等特种锅炉,以及其他新能源综合利用锅炉、锅炉改造等产品和服务仍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在国家“一带一路”等战略的推动下,公司所拥有的电站工程总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对外承包工程等资质和能力将有助于公司获得更多的国内外工程总包市场订单。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其他说明:由于为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借款提供增信担保,2023年2月16日,黎仁超将其所持公司股份107,00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国内经济处于修复期、需求不足变幻不定的外部环境,公司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干部员工紧密围绕2023年度方针目标的要求,团结协作,攻坚克难,聚焦公司主业、优化资产结构、夯实新能新材,抓市场促管理、抓项目保质量,努力提升工作绩效,保证了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和持续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国家清洁能源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完善内部管理,努力提升公司质量与经营效率;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积极推动在手订单和重大项目执行;新签订单和新开工项目增加、完工交付产品同比增加,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亏损额度明显减少。

  报告期内,产业结构持续调整,电源投资稳步增长,风电、太阳能、水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继续提高;行业内主要企业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报告期内,公司在光伏新能源、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和电站工程总承包市场取得明显成效,新签订单数量和订单累计金额增加,但在常规电站装备成台锅炉新签订单量不足,同时新签订单中有效订单(无预付款到账生效约定条款的订单)不足。

  报告期内,公司在市场、重大项目执行、产品研发、管理创新等方面的主要成效如下:

  1.新增订单量和储备项目订单量明显增长。先后签订了长汀垃圾焚烧发电余热锅炉合同、七台河热电联产项目EPC总承包合同、武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预处理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岳阳林纸碱回收燃烧工段总承包合同、山东太阳纸业CFB锅炉合同、淮安热电机组扩建二期项目PC总承包合同、武汉南部生活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大连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合同等订单合同。

  本年度公司新获得授权专利9项.其中发明5项、实用新型4项。公司积极夯实新能源技术储备与开发。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了超临界锅炉设计,开发了小容量超高压锅炉、光伏风电EPC成套技术、光储一体化技术、氢燃料动力一体化装置等技术。公司持续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和国内国际大型知名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合作,积极拓展在微风发电技术、光伏发电技术、氢燃料动力一体化装置、压缩空气储能技术、飞轮储能技术等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开发。

  与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签订了昭通垃圾发电项目股权转让协议,完成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工作。东城新城PPP项目完工交付,华西综保项目实现回款超过1亿元。公司所持自贡银行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工作完成了意向受让方征集和资格审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转让协议》,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等审查文件的编制与披露。优化资产结构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锅炉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证书的维护与年度监督审核等工作。各类资质证书和质保体系均得到有效维护,为公司生产持续经营稳步发展和新业务拓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公司先后获得“四川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能力100 强”“2022年四川机械工业50强企业”“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育先进集体”“省级职工之家阵地建设项目”“自贡市科技创新领域引领型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公司通过2022年度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华西工业通过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华西工程通过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四)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国家清洁能源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努力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完善内部管理,努力提升公司质量与经营效率;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积极推动在手订单和重大项目的执行;新签订单和新开工项目增加、完工产品同比增加,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亏损额度减少。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因股权转让,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减少华西能源环保电力(昭通)有限公司。

  因未开展实质经营注销登记,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减少青岛华西泰实业有限公司、四川华西村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与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总额不超过3,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黎仁超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7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约为0.00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2号飞亚达科技大厦1006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发电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工业自动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机电一体化成套设备、锅炉辅助设备的集成、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应用;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讯设备、智能设备、工业机器人、安防监控设备、空调设备、阀门、仪表销售,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以上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发电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工业自动控制与电气系统及设备、机电一体化成套设备、锅炉辅助设备的研发、制造;节能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工程设计;机电工程项目总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总承包;压力管道设计、制造、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62097.15万元、净资产21437.75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54273.24万元,净利润686.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目前持有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权,公司离任董事毛继红先生兼任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指标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注册住所: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58号国际创新创业服务大厦2203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仪器仪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621.33万元、净资产-1,527.18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52.65万元,净利润-220.6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持股100%)为黎源先生,黎源先生与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

  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和技术积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主营业务:环保技术开发;研发、制造、销售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类凭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催化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许可经营);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3,415.11万元、净资产-3,981.35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643.18万元,净利润959.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股77%)为黎源先生,黎源先生与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之间为父子关系。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规定的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和技术积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零部件、成套设备等,公司向对方提供房屋租赁。其中:

  1.向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与公司锅炉产品相配套的自控设备等;2.向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套产品、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等;3.向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配套产品等。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完全依据市场行情,通过招投标程序、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条件将与市场其他参与对象一致。

  公司将在履行审批程序后,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与对方协商签订交易协议。本年度协议尚未签订。

  公司通过招标,择优选择东方电气启能(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华西核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三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部分产品零部件供应厂商,一方面可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和交货期,另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关联方业务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双方资源,促进协作共赢、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有利于公司效益最大化。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条件与其他非关联方之间的条件相同;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量和比例均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寻找社会资源,选择更优方案,尽量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

  经审阅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有关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重点关注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必要性、履行程序的合规性。

  1、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关联各方平等协商和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原则公允。

  2、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 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客观、线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3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3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2124.50万元,明细如下表: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资产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有关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更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24.50万元,将减少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7.63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97.63万元。

  三、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说明

  四、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基于谨慎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存货、合同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则制度的规定。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历史沿革: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现代咨询服务机构。1993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经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永拓成为尼克夏国际成员所。2007年,经香港政府批准,在香港成立了永拓富信(香港)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由有限责任公司向特殊普通合伙制转制。是全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40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金融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2019年,通过香港FRC财务汇报局认证,获得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审计许可。2002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了ISO9001:2015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业务资质: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执业证书编号:11000102)

  (5)客户情况: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市公司涉及的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处类似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累计计提3,447.49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万元,能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但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

  (1)呙华,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先后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2)顾小凤,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2020年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先后为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美牙科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在其他单位无兼职。

  (3)史春生,现担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4年10月开始在证券资格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2015年3月加入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职从事证券业务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担任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IPO企业首发上市独立复核,以及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家上市公司独立复核。

  上述相关人员无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秉持独立、客观、公允、诚信等原则履行审计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

  2.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计划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审计收费: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现有市场行情,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和往年履职情况做了核实、评估和审查,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所需的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2.在执业过程中,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秉持诚信、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3.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认为: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独立性。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它事项的审核意见

  3. 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议案及其他事项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仁寿黑龙滩洲际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符合上市公司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组织机构,形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了覆盖公司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目标实现和各项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国家清洁能源和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完善内部管理,努力提升公司生产经营效率;加强与客户的沟通,积极推动在手订单和重大项目的执行;完工产品同比增加,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亏损额度明显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每股收益-0.1635元;母公司净利润-39,857,677.11元,不提取盈余公积,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091,590,309.53元。

  《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可分配利润,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策略、2024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等,提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综合分析后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

  根据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独立董事刘锦超、应千伟、毛坚毅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拟于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其他有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阿、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独立董事刘锦超、应千伟、毛坚毅将向本次股东大会作2023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上述议案7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5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线)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线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5∶00。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股东大会召开的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仁寿黑龙滩洲际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宇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过程、各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等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可分配利润,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2024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等,提议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综合分析后确定,方案合理,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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